辽宁省丹东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辽宁省丹东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群众权益保障和便民服务、行政执法案件处理。
       经自查,丹东市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质和执法证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正确并规范书写,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的执法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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