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组织开展的《医疗机构标志》和《麻醉记录单》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并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调查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为下一步标准修订提供数据支持。
接到调查任务后,宝坻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调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派员参加由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的天津市《医疗机构标志》、《麻醉记录单》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启动培训会,对调查背景、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形成统一认识,为后续开展项目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为保证顺利完成调查项目,调查组员前期与被抽取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充分沟通协调,使其了解调查背景、调查目的、调查意义、调查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
调查小组本着随机抽样、保证均衡原则,严格落实调查质控措施和要求,调查覆盖三级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诊所、村卫生室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调查对象包括医疗机构标志使用主管科室负责人、临床麻醉科室负责人、社会人员等,随机抽选社会人员、手术病历,及时发现剔除不合格调查表,共计调查有效样本31件,保证调查样本数量和质量符合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