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开展百所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抽取100所中小学开展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目的是将现有的监管模式向定量的动态监管模式转变,从而合理配备监督资源。
       现已完成对百所学校的组织机构、制度管理、校园环境、传染病管理等情况的首次检查,并利用快检设备对生活饮用水的指标进行了快速检测。检查发现,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设施洗消记录不完整、饮水机卫生许可批件索取不齐全。卫生监督员下发了监督意见书。
       此次评价,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逐项评分,通过对学校内各项卫生工作的检查、测量和计分进行综合评价,从中评选出卫生优秀、卫生合格、卫生不合格三类学校,并向社会公示综合评价结果,对卫生情况差、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校将进行检查回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