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由于部分地区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存在“产品命名不符合规定、标签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内容”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把消毒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为规范药店销售消毒产品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2016年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下发了《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对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卫监所﹝2016﹞30号),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在2016年6月—7月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一是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把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起来,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加强培训,明确职责,确保专项监督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对辖区内所有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将进一步规范广西药店经营消毒产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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