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辽宁省锦州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四项措施加以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由领导班子牵头,按照“双公示”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平台,落实完善长效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确定工作内容和公示方式。在网站上设立专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事项目录和决定。三是开发平台,完善管理。及时开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报送系统,各部门通过该系统编报公示信息。四是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对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双公示”重要性。
截至目前,新办卫生许可11户,处罚1户,已全部公示,打响了“双公示”工作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