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圆满结束

2020-11-18 15:0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产前诊断技术监督检查的通知》(黑卫监局发〔2016〕6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组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6年3月至5月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检查。
       此次黑龙江省共排查医疗机构733家,其中综合医院495家,妇幼保健机构217家,民营医院153家。重点检查了有妇产科、泌尿外科、不孕症诊疗科目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检查的内容包括机构和相关医务及技术人员的资质、机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服务项目等。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督导组于2016年4月至5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5市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联动执法检查,重点抽查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大庆油田总医院集团乘风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内容包括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机构内部管理、核实开展服务项目范围、实验室设备、试剂使用、病例书写及存档、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服务的规范性、建立健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经检查,7家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均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要求和伦理原则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数量、资质基本均符合要求,相关规章制度齐全,病历文书资料保存基本规范,索取的患者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齐全,技术档案较完整,科室管理严格;急救药品齐全,实验室设备、仪器运转良好。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并要进行整改后复核查验。
       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黑龙江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执业行为,强化了医疗保健机构的自身管理,净化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促进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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