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标志》(WS 307-2009)、《麻醉记录单》(WS 329-2011)两项标准的贯彻实施,了解标准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提供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委托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两项标准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河北省内的项目调查工作。国家方案下发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迅速成立了由医疗卫生监督和质量管理等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
按照国家方案要求,该项目工作将在2015年3月至7月期间完成。河北省选取5个地市作为项目调查实施地。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麻醉科室相关人员对两项标准的知晓、培训、掌握情况,两项标准的执行与应用情况,两项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两项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包括医疗机构中负责医疗机构标志使用的主管科室、临床麻醉科室、医院就医患者和家属及卫生监督机构中负责医疗监督的科室。
下一步,河北省将组织召开全省的专项培训会,严格培训调查员,统一调查标准和方法,通过实地调查、数据汇总分析、专家座谈会等方式,认真梳理、总结,确保两项标准跟踪评价项目调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