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合理地评价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现状,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组织开展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拟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良性发展。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作为项目参与单位,协助开展天津地区调查工作。
在项目开展初期,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数次参与调查问卷研讨修订工作,并在所内开展预调查,精心筛选调查指标,向项目组提供调研表可行性建议。正式调查期间,按照项目工作安排,于1月开展卫生监督机构问卷调查,在天津市16个行政区县中选取8个区县卫生监督所统一召开调研会,讲解调研目的、方法,逐项讲解指标评价体系内涵,对效能评价体系中94个评价指标从重要性、敏感性、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评分,现场监督调查问卷填写,专人录入汇总调查结果。经统计计算, 16个指标评分低于标准值,建议剔除,其中以综合管理指标为主。3月,天津市卫生监督所进一步组织开展个人深入访谈,选取8个区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主管业务工作的副所长、相关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科室主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面对面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就调查对象本单位现行效能评价体系评价方式、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本项目效能评价体系指标及权重分布等问题进行一对一访谈,集体讨论第一阶段调查中待删除指标的合理性,并听取调查对象对于现阶段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考核实施建议。
通过两阶段调查,最终确定11个评价指标由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主责,卫生监督机构无自主支配权限,因此建议删除。同时,结合现阶段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实际及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考核时间,访谈专家对效能评价体系提出如下三点建议:一是充分梳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工作职责,排除卫生计生行政层面的混淆指标,分层级针对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制定个性化效能评价体系;二是结合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转变,淡化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案件数量等传统性评价指标,探索适应“抽查”、“双随机”等新工作形式的评价指标;三是以充分调动卫生计生监督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规范开展为目标,在效能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评价体系,追踪整改效果,力争全面评价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整体工作效能。
本次研究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天津地区的基础数据信息,也为天津市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考评工作收集了宝贵的建议。下一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结合天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实际,丰富考核评价体系,精炼考核指标,促进2016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考核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