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建立新发证医疗机构
“首评制度”
近来,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顺应医疗审批制度改革新形势,创新监管方式,在医疗市场监督行业探索建立新发证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即新发证医疗机构“首评制度”。“首评制度”是在对新发证医疗机构首次监督检查过程中,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事项为依据,以法定准入标准作为首次检查和评价标准,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分别制定相应检查表,从科室设置、必备医疗急救设备、医疗技术备案、医疗文书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与审批相衔接的监管机制。
新发证医疗机构“首评制度”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找准着力点和工作目标,保证医疗质量和群众就医安全。目前,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已完成3家新发证医疗机构的首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