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举办食品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系列培训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卫生监督相关知识,提高监督员对食品标准管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认识,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系列培训。培训于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月14日分两期举行,由食品卫生监督处根据监督员实际需求进行讲解授课,两期培训累计有近150名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参加。
       培训对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对比解读,介绍了修订的总体思路和目的原则,以及卫生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重点阐述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包括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介绍了标准制定的范围、要求、原则及程序,并通过不同类型的实例,直观全面的向学员展示了标准文本的主要内容;概述了标准跟踪评价的概念、目的、内容及跟踪评价对象的选取标准,介绍了多种专业评价方法的具体操作。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通过生动的问答形式和具体的案例分析,系统的阐述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体系内容及计划实施,使学员由浅入深的对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两期的培训中,授课人将法律法规知识与自身工作结合进行讲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培训提升监督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有利于完善高水平的食品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体系,在新形势下推动工作向更高及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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