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医源性污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落到实处,2016年1月,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联合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昆明市市级发证的12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排放的医源性污水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查并抽样检测。
此次抽样检测项目为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项目。目前样品正在检测中。
对现场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及时纠正并提出了监督整改意见。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