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班圆满结束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做好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12月15-18日和2016年1月11—15日,分别举办了4期“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班”。
       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郝小易出席并讲话,郝小易指出,本次培训班的举办目的是提高放射人员对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的能力,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她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全面提高对放射防护的认识,二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大放射防护监管力度,三要落实制度规范,加强放射工作单位自身放射防护管理。她强调,希望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能通过培训有所收获,掌握必要的放射防护知识,成为懂法、知法、依法执业的放射工作人员。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新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7位放射卫生防护和放射诊疗专家对乌鲁木齐市7家发证医疗机构共计1300余名学员就放射医学影像科质量控制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放射治疗新进展、核医学ECT、PET-CT的临床应用进展、放射卫生基础与放射防护体系、医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考核,并将考核作为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或《放射工作人员证》年度审核的必备条件。
       通过本次培训宣传了国家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放射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全面系统的卫生防护知识,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广泛了解了本专业的最新信息,开拓了眼界,明确了放射防护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对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放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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