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辽宁省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实施了五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措施一:严密部署,重点检查。加强了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管,以大型宾馆和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歌厅、洗浴等场所的消毒间设置、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机械通风设备、消毒设施运行为检查重点。
措施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公共场所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做好预防工作,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危害群众健康的事件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措施三:监督抽检,现场监测。利用快检设备对大型宾馆、快捷酒店、沐浴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及大型商场和影剧院空气质量进行现场监测。
措施四:强化执法,实施约见。加大了执法力度,针对问题场所下达监督意见书,针对改正不到位的场所,按照《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约见制度》,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违法场所,加大了处罚力度,并及时予以曝光。
措施五:加强值守,及时应对。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保证了信息的畅通,对群众举报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及时查处,严防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