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全市卫生监督年度考核工作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卫生监督局成立了两个考核组,对辖区内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省公共卫生重点抽检计划、各级政府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专项行动等完成情况。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被监督单位、开展座谈会等方式,着重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放射、传染病防控、医疗、母婴与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等10项工作进行了量化评分。
       总体来看,各监督机构在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了内涵建设,狠抓了工作落实,以省市政府目标责任状(综合监督部分)为重点,以“蓝盾”系列行动为着力点,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安全问题为切入点,扎实开展公共、医疗和计划生育卫生综合监督工作,完成了六个“蓝盾”行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同时也完成了朝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计划。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了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制度,卫生监督量化覆盖率100%,完成了公共场所地理位置标注工作,标注率达98%;学校卫生监督: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了学校卫生工作协调机制,春秋两季开展了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放射卫生监督:严格审核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和防护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推行了口腔诊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制度;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全市统一步伐开展了“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将民营医院设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为主题的宣传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加强了对农村小型集中供水的监督管理,开展了涉水产品专项检查。各卫生监督机构专项整治效果显著,材料归纳完整,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举报投诉受理及时,但个别县区机构还存在数据汇总不准确、手持执法终端使用率低、法律文书书写和案卷制作不规范的问题,考核组针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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