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关注就医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人口生育安全——江西卫生监督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监字〔2015〕49号)要求,自8月起,江西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开展了“关注公共卫生安全——江西卫生监督在行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江西省各设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纷纷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执法行动,强化联动办案,加大宣传报道,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8-11月底,本次“关注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期间,江西省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6160家,其中住宿场所2316家,美容美发场所3161家,游泳场所146家,沐浴场所434家,影剧院103家,责令改正783家,行政处罚208家,公示不合格单位数共108家。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11月,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抽调基层监督机构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对全省7个设区市及所辖部分县区的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共检查52家公共场所,发现不合格场所4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46份,立案查处案件28件。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江西省今年重点开展的“三大行动”的一部分,旨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公共场所违法经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在接下来的回头看工作中,各地将总结好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树立专项行动权威性,推动今后执法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