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津卫办〔2015〕339号)工作要求,探索医疗执法监督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0日召开了医疗监督事中事后监管研讨会。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服务监督处、信息业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骨干共18人参加了会议。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坤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卫生计生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形成今后工作“新常态”应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与方法开展工作。目前,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各专业着手准备承接卫生计生委190项行政处罚和27项行政检查事项。为做好事项的承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结合实际工作,要切实考虑可行性,确保研讨的结果符合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二是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执行机构,要结合自身定位,从卫生监督工作范围出发,深入讨论医疗监督事中事后有效措施与手段。
本次会议分别就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检查事项对接事宜、《医疗执法抽查制度》与《医疗执法约谈制度》讨论稿进行了研讨。对日常监督检查承接事项,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本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结合医疗监督队伍现状,如人员数量、技术能力等情况,优先承接监督部门开展过和比较熟悉的监督领域,按照日常监督事项的规定条件进行对接,建议明确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检查方法和标准,以便指导工作落实;对于专项整治活动,应少而精,以确保有足够精力做出实效。对抽查制度和约谈制度,与会人员从可行性、实际效用等方面进了激烈讨论,均认为随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进一步明确,医疗监督探索工作方法机制,势在必行。一致同意建立抽查制度规范指导抽查实施,重点建议增加抽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原则,如保密原则、违规奖惩,执法人员条件等。对医疗执法约谈制度,与会人员认为,结合制度内容和工作实践,很难达到预期效用,建议暂缓出台或调整思路以确保发挥实效。
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直陈所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会后,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将结合医疗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与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做好落实医疗执法监督任务的整体设计,为系统承担医疗监督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任务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