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2015年11月27-28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暨卫生监督稽查负责人培训会。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同志、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稽查负责人共计29人参加。
会议组织进行了三项工作内容。首先,依据《天津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标准》对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抽查的涉及16个区县共计79份行政处罚案卷分组进行评查。评查结果显示,79份行政处罚案卷的平均分为88.28分 ,比去年90.32分略有下降;行政处罚案卷一票否决率1.26%,比去年下降约3个百分点。随后,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就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就《天津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标准》下一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体系、如何进一步利用手持机规范文书等问题交流了意见。最后,组织天津市卫生监督稽查科负责人进行业务考试,掌握机构改革岗位调整后全市卫生监督稽查科负责人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天津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标准》在日常稽查考核工作中的使用。
今年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工作延续了往年的有效做法,并突出了过程的质量控制,呈现5个特点。一是随机性,即所有参加稽查考核的案卷都是由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每个区县每个季度上报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抽查两份案卷的原则随机抽取限时报送的,最大程度上确保评查工作能够反映区县真实的工作水平。二是日常性,即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稽查考核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每季度抽查上来案卷后即及时进行初审,发现问题及时与区县反馈交流,提高了市区两级纵向交流的深度。三是公平性,即每一份行政处罚案卷都至少是在三个人分别独立评审的前提下由分组组长合议出的最终结果。四是全局性,即每一个区县的稽查科负责人均参与到案卷集体评议的过程中来,有效加强了横向交流,达到以强带弱,整体进步的目的。五是规范性,即由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稽查人员加强了对各评查组评查过程和结果的质量控制,确保评查组对发现问题描述清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有理有据。
会议强调,随着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步伐的加快,各区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要提前做好准备,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要做好本辖区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控制,协助所领导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通过本次会议,天津市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疑难困惑得到解决,同时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下一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将汇总今年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稽查考核工作以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优工作的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印发给区县,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