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联合市县开展“关注就医安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 “关注就医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人口生育安全——江西卫生监督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监字〔2015〕49号)要求和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统一工作安排,11月18-20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所长杨小毛带队前往萍乡市开展“关注就医安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动的检查方式,抽查了3家公立医疗机构和1家民营医疗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医疗广告、母婴保健、抗生素规范使用、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防护等方面。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超核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相关诊疗活动、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临床用血相关制度不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不全、病原微生物管理不规范、放射卫生防护未取得竣工验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不构成违法行为的,三级联动检查组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改正;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省所已责成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在结案后10个工作日将查处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所。
       下一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形象”的要求,选择重点监督领域为切入点,特别是基层执法办案难度较大的,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办案,既可推动基层工作,又可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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