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完成2015年沐浴场所卫生抽检工作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国家、辽宁省《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及《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蓝盾六号行动“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市内四区40家沐浴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
       为更好地完成此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自上半年开始,对分布在市内四区特别是含有顾客休息大厅的中、小型沐浴场所进行了抽检前摸底检查,并根据摸底情况最终选定了40家沐浴场所作为本年度卫生抽检对象。本次抽检项目为垫巾、浴巾、茶具、修脚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实验室检测,以及浴室、换衣间场所空气质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PM10等)的现场检测,共有22家单位检测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为45%。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已对抽样检测的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整改后进行自检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今后,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强化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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