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升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根据江西省卫生监督机构“四转”工程及“三位一体”省级监督执法机构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日常监督出成绩。加强对21家省卫生计生委发证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医疗机构进行改正,严肃查处了2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强化下派联动,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中的处罚力度,协助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8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专项监督见成效。由分管所领导带队对县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飞行检查,与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共识,发挥卫生监督在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通过专项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共对4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抽调市、县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参加对省卫生计生委发证的21家医疗机构的专项综合监督执法检查,通过三级联动的形式,形成以查代训的模式,提升卫生监督员理论能力和现场监督执法能力。
       三是案件查处有结果。找准卫生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业、履行主职,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督促医疗机构改正问题、落实法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同时,将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政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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