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圆满完成贵州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为调查机构资质情况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对于机构资质情况的整治主要是核实是否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批准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调查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内容主要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真实、规范;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条件;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档案;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了解到,贵州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有19家,其中本辖区批准机构15家,非本辖区批准机构4家;贵州省各级卫生监督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按照国家和贵州省下发文件的要求,首先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随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自查情况,按照文件精神部署,开展专项现场监督检查。
贵州省19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持有有效证件,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有7家,取得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有18家,取得个人剂量监测有6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265人;配置相应技术服务仪器设备377台。
据了解,2013-2014年,贵州省共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541份,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报告2602份。随机抽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42份,检测与评价报告127份。未发现报告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引用法律标准、数据错误,原始记录不完整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