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切实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于2015年9日-10月,在巴南区组织举办了三期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班。共培训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1162人。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夏雄伟副局长在培训开班仪式上对学员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放射卫生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清醒认识到放射工作中辐射安全问题和潜在危险,掌握有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放射卫生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三是要落实对患者和公众的放射防护,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放射照射;四是要严格遵守培训班作息制度,遵守课堂纪律。同时,希望学员通过培训学习,有所收获,共同搞好重庆市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工作。
培训班组织学员认真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放射卫生法规和规章、放射卫生基础知识、电离辐射所致生物效应与放射损伤、放射卫生工作常用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等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结束后,经统一考试,为合格者颁发了《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