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完成今年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不断提高北京市游泳场所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通过游泳场所传播传染性疾病(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6-7月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卫生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营业性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重点监督,共抽检营业性游泳场所647户,游泳池水样品1939件,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和pH值等11634件项,合格10769件项,合格率为92.56%。抽检浸脚池水样品647件,检测项目为游离性余氯,合格579件,合格率为89.49%。从抽检结果来看,2015年北京市泳池水尿素的合格率(77.08%)相对较低,但与去年相比略有提高,同比上升了2个百分点。针对不合格的单位及其存在的卫生问题,监督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责令其整改,并进行了相应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相关单位19户,罚款金额总计10.15万元。
      针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且近年来较为突出的游泳水尿素合格率偏低的问题,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除采取适当限制人数、定时定量补充新水和游泳前强制淋浴等常规措施外,还组织了游泳场所水质卫生专项培训,邀请全国泳池水质管理方面的专家着重讲解泳池池水中尿素的去除、消毒剂的正确使用及改善泳池水质的方法,积极探寻、推行行之有效的降低泳池水中尿素的新技术新方法,逐步解决影响游泳场所水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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