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2015年8月24日-29日,云南省昭通市卫生监督局派出由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及饮用水卫生监督业务骨干组成的联合监督检查组到鲁甸、巧家两县地震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达巧家县的新店、老店、包谷垴及鲁甸县的龙头山、火德红等地震灾害受损较为严重的乡镇进行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及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灾区新建卫生院的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二是灾后恢复重建学校的教室空气质量检测情况;三是灾区饮用水卫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新建卫生院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灾区新建卫生院要做好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管理工作,在X射线机房设置、防护、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用品配置及机房内外相关标识等方面要严格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切实保障受检者、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
  检查组针对恢复重建学校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新建教室在投入使用前,要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达《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针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供水单位做好水源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水处理设施并保障运转正常,确保供应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此次共监督检查学校8所、乡镇卫生院5家及乡镇集中式供水1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责成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督促、整改落实。下一步,昭通市卫生监督局将开展昭阳区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区恢复重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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