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在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和指导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游泳馆的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并实名通报了全省71家不合格游泳馆。新华社、人民网、《健康报》、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第一时间、新北方、生活导报、直播生活)、《辽宁日报》、东北新闻网、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新浪网、《辽沈晚报》、《华商晨报》、《时代商报》、《地铁报》等近二十家主流媒体的记者应邀参会。
2015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下,对省内所有278家游泳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请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对营业的270家游泳馆的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199家游泳馆的水质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合格率为73.70%;另有71家游泳馆的水质经各项指标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冯智田主任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发布。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检测标准严格,共检测游池水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混浊度、余氯、PH值和浸脚池余氯7项指标,若发现一个水样的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判定整个泳池水质不合格。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大部分游泳馆目前已完成了整改,确保了全省游泳馆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