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级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云南省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对全省234户人工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合格175户,合格率74.79%;对全省231户人工游泳场所进行了游泳池水检测,合格146户,合格率63.32%。
其中,对卫生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的59户游泳场所和对游泳池水质检测不合格的85户游泳场所责令其限期整改。从游泳池水样检测结果来看,合格率较高的指标有pH值、尿素、浑浊度,合格率分别为99.09%、98.14%、96.56%;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浸脚池水余氯合格率分别为86.23%、85.60%、83.59%;合格率最低的指标是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70.03%。
近年来,云南省虽然加大了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游泳场所各项卫生管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仍然存在少数游泳场所卫生设施落后、卫生管理薄弱、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减少换水量及消毒剂投入量、从业人员相关知识水平较低、水质抽检合格率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认真督促、指导游泳场所经营者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确保游泳场所卫生设施和池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