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一步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现制现售饮用水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事物,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由于准入门槛较低,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规模增长较快,每年新增设备较多,存在的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较低,卫生责任意识较差,卫生管理能力不强;部分经营者疏于卫生安全管理,水质卫生日常检测不到位,出水水质卫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经营者存在夸大净化水功效、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近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重点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卫生日常检测、过滤装置日常管理维护、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及设备周边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分属于20家经营者、分布于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及城阳区的100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出水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合格85台,不合格15台(分属于9家经营者),不合格原因均为细菌总数超标。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约谈了抽检水质不合格售水设备的经营者,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抽检水质不合格的售水设备供水,要求其全面整改。并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及网络平台上公示曝光。经过专项监管,抽检水质不合格的售水设备,除一台由经营者自行拆除外,其它均已经专业检测机构复检合格、恢复供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青岛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青岛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市、区两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日常巡检、水质抽检和调查摸底力度,不断提高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整体的卫生安全水平;二是强化对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不到位、水质不合格等违法情况的查处力度,提高经营者加强卫生管理的自律意识;三是积极推动青岛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的立法进程,不断完善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的监管模式,健全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四是通过现场讲解和专业培训,加强对经营者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管理知识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明确并强调了经营者必须承担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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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一种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饮用水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供水方式。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包括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必须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出水水质必须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现制现售的饮用水不得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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