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5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近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对省卫生计生委发证医疗机构进行消毒隔离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以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含结核病科)/分诊点、血液净化诊疗、口腔诊疗、注射室等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改正,截至目前,已对2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