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场所水质不卫生导致的传染病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2014年6-8月份,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一是进行监督检查。全省共有游泳场所308家,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卫监〔2014〕33号)要求,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全省绝大多数游泳场所都能按要求建立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等,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有醒目的传染病禁泳标识,无出租游泳衣裤现象。总体情况显示,全省绝大多数游泳场所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整体良好。
二是开展水质抽检。各地对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情况进行了监测,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检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泳池水、浸脚消毒池水)和PH值。全省各地共抽检游泳池水样706个,浸脚池水样814个,抽检结果显示,河南省游泳池水质卫生主要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其中游泳池水水质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3.5%,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6.2%,尿素合格率为95.2%,氯合格率为88.4%,浸脚消毒池水余氯合格率为91.4%。
三是依法进行查处。全省各地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00余人次,监督检查游泳场所308家,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要求游泳场所加强管理,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游泳场所,进行了相应的卫生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检查,河南省共行政处罚泳场所54家,其中,罚款37家,罚款金额69100元,停业整顿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