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方式 借势借力 推动监管效能再提升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创新监管方式,借势全国“一法两规”督导检查工作及全省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借力青岛市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山东省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五项行动”部署安排,积极、努力地推动监管服务效能再提升。
  一、借势顺势,迅速掀开卫监质控联合执法大幕
  2015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结合山东省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及山东省实施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治理等“五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借势顺势,联合青岛市相关质量控制中心,开启卫监执法人员、质控专家联合执法的新模式。
  二、借力聚力,有效促进监督服务效能提升
  (一)借力消化内镜质控中心,首推ATP生物荧光检测,完成青岛市医疗机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效果现状调查。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联合青岛市消化内镜质量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效果进行调研,首次将ATP生物荧光检测法应用于医疗机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效果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在消化内镜清洗消毒过程与内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一是召开全市医疗机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调研检查情况通报会,对全市医疗机构消化内镜的保存、清洁、消毒质量检查情况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进行通报,提高医院对现有《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依从性;二是会同青岛市消化内镜质量控制中心、青岛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召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协调会,对检查发现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三是对所有检测不合格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院感科主任、内镜中心主任进行约谈,帮助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同时,宣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强化管理相对人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四是对所有超标的单位下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和监督意见书,责令自行查找原因和整改措施,将医院内部内镜采样连续三次的结果报送该局;同时对严重超标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屡次不达标者,提请依法注销其内镜诊疗业务。
  (二)借力输血质控中心,完成对全市临床用血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提前谋划,部门联合。为做好本次检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提前与青岛市输血质量控制中心的领导及专家召开碰头会,将输血质控中心在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与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梳理,并将其纳入本次专项督查的重点,更加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二是相互带动,协同检查。专项检查集中两周时间、共分四组,对全市84家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检查。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输血质控中心专家以及部分三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使得业务检查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增强了彼此的协同作用。三是严格执法,提高水平。检查中,该局按照法律责任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逐条进行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84份,提出指导意见200余条,拟对1家涉嫌违法的临床用血机构进行立案调查,有效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促进了该市临床用血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次卫监、质控双方监管资源有效整合,“合理”与“合法”用血检查有机结合,以专家的业务技术为支撑,以监督执法为手段,既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的专业性,增强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理解力,同时,也带动了输血质控中心将合理用血提升到了合法用血的层次,输血质控中心借助监督执法的震慑力量,加强了医疗机构遵法守法的依从性,有效地提高了医疗机构自觉守法、依法执业的意识。
  (三)借力护理质控中心,督查《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6月上旬,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青岛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联合对青岛市部分三级、二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重点为医疗机构护士的配备数量、医疗机构是否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医疗机构制定、实施本医疗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情况,以及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情况等。医政医管部门与卫生监督、护理质控部门三方的首次合作充分体现了以法律为准绳,以质控为技术支撑,以医政管理为主导的依法监管理念。通过督导检查,规范了护士的执业行为,强化了医疗机构的职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好在保证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本机构护士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促使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执业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四)借力血液净化质控中心,调研青岛市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效果现状。按照山东省《全省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监督抽检内容和要求,联合青岛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市血液净化质控中心开展全市血液透析诊疗单位处理水的抽检任务,对抽检结果严重超标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全市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效果进行调查研究,摸清监管现状,科学评估当下血液透析室院感控制现状,为今后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工作提供对策建议。
  三、构建长效机制,聚力攻坚克难,走联合执法长效化轨道
  下一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继续联合青岛市精神卫生医疗质控中心开展《精神卫生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加强与青岛市质量控制中心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专家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监督执法难题的支持,推动联合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优势互补、紧密衔接、监督与质量控制联动的长效协作机制。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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