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一级以上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签署规范执业承诺书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口腔诊疗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关系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行为,确保口腔诊疗卫生安全,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一级以上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治专项培训,要求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签署规范执业承诺书,承诺其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制度,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消毒隔离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做好口腔诊疗器械、用品的清洗、消毒或灭菌,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管理规定的消毒产品,做好医疗废物及污水的管理等内容。 
      截至7月底,大连市88家一级以上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中,有76家已经上报规范执业承诺书。对于未上报的12家医疗机构,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已责成辖区监督机构对其规范执业情况进行约谈,8-9月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将联合各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对部分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执业情况的监督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专项监督工作的各项要求,推动全市口腔诊疗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