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至15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石家庄、保定、藁城区、定州、辛集、涿州等地部分公共场所开展了监督指导。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是掌握各地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预防疾病传播、保护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20余家,其中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11家,采集泳池、浸脚池水样34 份,现场检测游离性余氯、pH值68项次。
通过现场监督检查,被检查场所基本都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卫生许可证均合法有效,卫生设施基本完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清洗、消毒制度基本落实到位。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仍存在卫生管理档案不齐全、卫生许可证未按规定公示、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不当、泳池水循环净化设备老化、消毒药品投加不当。其中17份水样余氯不符合卫生标准,含量过高或过低。针对存在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人员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卫生意识,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夏季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