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展计划生育执法专项督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22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58号)精神,推进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工作和整治打击代孕行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执法专项督查工作。下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5〕21号)。

  《通知》明确了督查重点: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事代孕的中介机构和人员;督查方式: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暗访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查内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两法两条例)执行情况,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情况,对代孕行为的整治情况;督查步骤:分为自查、抽查、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督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工作落实。认真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填写统计表格,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统计表报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计生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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