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多项措施,着力食品安全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年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开着,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首先,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方面,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微生物控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完成《消毒剂》、《熟肉制品》、《鲜冻禽畜肉制品》、《坚果》、《干果》五个标准的修订工作;参与编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指导手册》,完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追踪评价项目;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DBS 12/001-2014)。

  其次,天津市采取特有的风险监测“天津模式”,由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总牵头,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密切合作的天津模式,开创了国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模式的先河。“天津模式”在采样方案的设计、采样程序的优化、采样人员的配置、样品的准确率、样品信息的完整程度、样品采集的及时性等方面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12年,市卫生计生委食品标准与风险监测处金玉珠处长在原卫生部举办的全国风险监测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就“天津模式”的工作特色,进行了经验介绍。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督导组在对天津的检查中,对风险监测“天津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第三,每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创新“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的五进活动,扩大宣传效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及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成绩,正面引导公众,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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