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多项举措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上水平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连续3年组织开展对青岛市乡镇卫生院的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相关单位130余家,检查中采取的突出重点、广泛覆盖、创新手段等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检查中明确重点、广泛覆盖,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资质、医护人员配备与注册、诊疗行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着重查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超科目、超范围行医、违规处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不规范、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单位严抓消毒隔离,加强对治疗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医疗废物管理等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管理,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防控院内感染等事件的发生。

  具体工作中,该局创新监管手段,一是采取发告知函等形式,及时将查处的问题、整改的建议向青岛各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既可以督促乡镇(街道)卫生院加强管理,提升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执法效能、规范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考核,又有助于提高乡镇(街道)卫生院依法执业的意识、切实保障就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就医安全;二是坚持柔性执法,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比如2013至2014年的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口头警告,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可免于处罚的执法模式,提高了乡镇(街道)卫生院整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而2015年上半年则加大力度,针对部分卫生院无力或无心整改违法行医行为的情况,依法采取行政措施,以行政强制手段促其整改,目前已经对23家存在违法行医行为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立案调查,后续的处罚措施正在跟进;三是做好“传帮带”。执法过程中邀请青岛区市所卫生执法人员参加,现场示范并指导基层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提高了监督指导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带动和提升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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