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加强对直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于5月、6月份集中对25家直管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床用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25家医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够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校验,在核准登记的执业地点执业,未发现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代孕、超诊疗科目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违法行为。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29%的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执业行为,9%的抽查医师资质不符合要求,71%开设网站的医疗机构不符合要求,开展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储血冰箱温度记录有38%不符合要求,5家医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向行政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执业宣传教育,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医疗机构组织回访督查,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立案查处。(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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