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积极开展2015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行动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提高游泳场所卫生水平,保障广大泳客的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2015〕8号)要求,从5月份开始,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覆盖整个夏季。5月1日-5月20日为组织宣传阶段;5月20日-6月30日为游泳场所现场监督检查和水质检验阶段,7月1日-7月20日为信息汇总、上报和公告阶段。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场所布局及通风、水质检测及结果公示等情况;水质检测项目为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浸脚池水余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将持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游泳池水质抽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违法行为将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力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健身环境。

  6月15日-6月19日,为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联合行动周:省、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联动,对辖区部分游泳场所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水质快速检测;对第一阶段水质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出动卫生监督员2300多人次,对1296家游泳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147家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26家水质检测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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