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卫卫监发〔2014〕30号)要求,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从今年6月起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
省级发证企业的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36号)要求,认真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工作,并向省卫生监督局备案。省卫生监督局仅对该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备案凭证不是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
第一类消毒产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消毒产品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