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开展净水器监督抽检,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5〕19号)精神,今年5月以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先后赴上饶、吉安、赣州、抚州等地,在当地卫生监督所的协同下对市场在售的水质处理器(净水器)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查看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查看水质处理器的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是否符合要求;(三)对抽检的水质处理器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

  检查发现,大部分的水质处理器经营企业对所售产品进行了索证,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但存在部分产品未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标注的情况。有个别水质处理器经营企业未对所售产品及时进行索证。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经营企业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将把抽检的净水器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抽检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净水器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增加维护自身健康利益的知识及提高相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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