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圆满完成《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研究制定了该市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刷宣传材料,部署活动内容,同时要求各区县对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

  在宣传周期间,参加了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主持,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天津市职防院承办的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义诊活动。选派了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专家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深入人员密集区、深入企业,答疑解惑选择了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较为集中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在企业拉横幅、立展牌、发材料、解答疑,普及了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了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专家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宁河县、静海县、西青区等区县组织业务骨干及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免费义诊和职业健康检查,受到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普遍欢迎。红桥区、津南区结合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实地宣传,与企业开展座谈,并就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在促进提升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指导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遵章守法,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活动期间各区(县)相关领导也参加了宣传活动,并亲临现场向过往行人和前来咨询的劳动者耐心解答各种职业病防治和相关维权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职业病防治法》,懂得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健康和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本次宣传活动,共举行新闻发布活动6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12次,公益广告播出时间14天;深入企业宣传198次;现场咨询80余次,咨询人数约为3897人次;举办培训班16次,培训1886人次;出动宣传车193辆次,张贴宣传画5000张,悬挂宣传布标近60余幅,展出宣传展牌180余块,共发放宣传材料109528份。

  “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现已结束,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了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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