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献血法》落实情况现场监督抽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落实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法律法规落实现场检查活动,并于2015年5月11日正式启动《献血法》落实情况现场监督检查。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输血质控中心和市输血协会等单位,联合对该市所有血站、各区县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经对坐落在蓟县、宝坻、西青、红桥、津南、大港、宁河、汉沽等8个区县的2个血站、2个储血点、13个临床用血医疗机构采供血执业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些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输血科没有专用储血冰箱,从输血科发血到临床输血间隔时间过长,查看病历发现存在临床输血前没有核对记录,输血起始时间与终止时间记录有误等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督促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创建了采供血监督执法现场观摩培训平台,旨在通过卫生监督机构与医疗专业技术管理组织联合检查工作方式,不断增强监管互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区县医疗执法(含血液)专业首席监督员候选人和部分医疗执法监督员参与检查并现场观摩,卫生监督人员虚心向输血管理专家请教血液安全质控管理要点、流程和工作要求,通过现场观摩,丰富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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