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即将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5月19日召开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工作会议。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在会上就2014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15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就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摸底调研的通知》(国卫监督医便函〔2015〕20号)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卫监督〔2015〕21号)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就2015年5月1号施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
会议要求各机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相关规定,认真梳理自身执业行为,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切实承担好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职能;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将于2015年6-9月对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