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和掌握全州《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5〕11号)及《2015年湘西自治州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州卫函[2015]87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全体同志在所长李拥平、副所长宋运科带领下,于2015年5月19日-20日就《精神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稽查的重点内容为:精神卫生工作相关制度建立情况;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情况;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入院、治疗、出院情况;精神障碍患者就诊、治疗、康复条件设施设备;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的执业行为等。稽查发现2家单位均制定有相关制度,采取开辟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不同形式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两院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入院、治疗、出院程序符合《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另外,湘西自治州精神病医院还开展了精神卫生方面的专题调查,确定了1个精神病防治试点县,配合永顺县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精神卫生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在稽查中发现两院存在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执业行为欠规范、宣传培训资料收集不及时等问题。在工作反馈中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规范执业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同时,制作了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要求相关职能科室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通过专项稽查,有力推动全州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