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计监督字?2015?184号)要求,内蒙古卫生监督所联合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5年5月25日对呼和浩特市5户现制现售饮用水售水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对自动售水机的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等进行现场核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了水样,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制现售饮用水售水点也随之逐渐增多,加强对售水点的监督检测工作十分必要。通过本次监督检查,规范了被管理人的卫生管理和经营活动,保障了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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