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辽宁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工作水平,确保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向前推进,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领导要求,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建立了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定点联系制度,开展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定点指导工作。
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近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各市卫生监督局(所)、局内各科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成立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定点联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管理工作。该局14个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指导相应地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该《通知》明确了各定点联系科室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向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传达国家及我省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相关的动态和信息、对各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进行解答、每年带领定点市所有市及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至少进行一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面掌握各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市进行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全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的落实等。
此项工作是辽宁省继“蓝盾”系列专项行动之后的又一项新创举,该项工作的开展,将有效提高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并将为全省各项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