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开展血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5〕14号)要求,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决定于2015年5月-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血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以省市联合检查为主要形式,以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为基本出发点,以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和献血者健康为根本目的,将重点对血站相关资质、献血者的管理、血液及血液标本采集、实验室的管理、血液制备、血液出入库、质量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血站限期改正,并由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及时进行复查,对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和改正不到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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