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及正常计划生育秩序,加强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22号)、《2015年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渝卫办监督发〔2015〕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办监督发〔2015〕126号)要求,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启动了打击代孕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15年4月29日,由市卫生计生委王卫副主任带队,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妇幼健康处及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谷政局长、医疗卫生监督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重庆市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计生医院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内容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情况、设备、场所、人员、管理等。
从检查情况看,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取得了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夫精人工授精5项许可;重庆市计生医院取得了夫精人工授精1项许可。2家医院批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及时校验,未发现超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和代孕的情况。
代孕行为已导致大量的悲剧,也衍生出一条复杂的利益链,当前迫切需要规范此类行为。通过此次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提高了医疗机构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法律法规、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净化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