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卫生监督所完成市直管学校春季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止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5〕3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学校卫生重点违法行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卫监局发〔2015〕10号)的要求,2015年4月中旬,郴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市直管10所学校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传染病预防控制、教学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等。为准确掌握各学校工作情况,根据检查内容制定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价表,并对照表格逐项开展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对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意识都明显提高,加强了领导,健全了组织管理网络,对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安全和教学环境卫生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的教室环境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都基本达到要求,其中6所学校设立了卫生室,并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所学校为学生提供大桶水,并索取了每批次的水质检测报告。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传染病防控管理方面,4所学校未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设立卫生室,3所学校未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在生活饮用水方面,1所学校直饮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1所小学未按要求为学生提供饮用水。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与学校相关人员及负责人进行了情况反馈,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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