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并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
2015年4月20日-23日湖南省岳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对市城区、君山区、云溪区、屈原行政管理区的10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了一年一次的卫生监督强制性抽检,主要对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磺酸钠三大指标进行检测,共抽取样本700余件数,对此次检测结果不符合消毒卫生标准的,将给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