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出台官方微信发布管理规定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4年9月,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立足于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卫监”工作,注册开通了官方微信。自运行以来,发布信息47条,点击量3万余次,公众回应热烈,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日前,为加强微信信息发布管理,促进其规范、高效运行,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官方微信发布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了微信管理体制、纪律规定与信息发布的权限和范围。根据《规定》规定,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针对不同发布内容规定相应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反馈处理机制,真正做到与群众实时交互,发挥微信服务群众的作用;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研判带有苗头性、倾向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立舆情处置机制,做到区别对待、分级处理、及时上报、妥善化解;建立管理奖惩制度,将微信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各科室目标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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